近日,中国贸促会、外交部、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贸促展管〖2003〗28号)。该文件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出国展览市场。“规范”的结果必将使之一市场的许多“混子”出局,然而,那些违规的“混子”出了局,我国的出国展览市场又何尝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国展览业历史上一直被分为来华展览和出国展览,分别指在我国境内举办展览会和出国参加或举办展览会。虽然近年来华展览和出国展览发展均十分迅速,但对于两者的前景,业界的看法却截然相反:“来华展览”作为会展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前景乐观,被称为“朝阳产业”,而出国展览的前景则并不乐观。
一方面,外国展览公司着眼于开辟中国的展览市场,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随着对中国市场了解的深入和客户资源的进一步丰富,越来越多的外国展览公司将尝试为其在本国举办的展览会在中国直接招展,从而对我国的出国办展单位构成竞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企业对外交往 的能力势必不断增强,国家对对外贸易的管制也将不断减少,企业与国外展览公司建立直接联系的可能性不断增加,也从另一方面对出国办展单位这一中间环节构成了压力。出国展览的生存空间似乎正在趋于狭窄。
笔者在不同场合均听到过出国展览已成为夕阳产业的言论。的确,出国展览如果不创新,仍然以现有状态迎接挑战,就有可能走向衰败。但我们不认为出国展览部门对于快速发展的形势会无动于衷、束手无策。出国展览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为适应外部条件的变化必将产生本能的自我完善能力。我们认为,未来出国展览的继续发展将主要取决于补贴和服务两个因素的变化。
所谓补贴,就是指政府对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所提供的资金支持,如政府的中小企业基金。赢得政府部门的信任,获得政府分配补贴的委托即支配资源的资格,出国办展单位的工作就有了一半的保障。
当然,更为重要的方面仍然在于服务。企业之所以通过组展单位出国参展,是因为组展单位能够向它们提供便利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传统的低端服务,例如所谓的“地面服务”即吃住行和旅游的安排、展品运输、摊位的搭建、包括企业在用电用水、小册子登录等方面依托组展单位,从而简化自身的参展工作。但随着企业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