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来源:展会资讯 发布时间:2006-9-29 16:44:00 阅读:411 次 |
|
困扰展览公司一年多的国际展审批政策不配套难题终于破解。
日前,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事宜的通知》,就去年初取消国际展资格审批后,展览公司如何申报国际展提供了必要的配套政策。这一政策将使国内众多展览公司因审批政策脱节导致搁浅的国际展项目得以重新启动。
早在去年2月国家商务部就已明确表示取消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即“国际展”)主办资格审批权,这对众多有实力但无国际展举办资格的展览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但是,政策松绑后企业举办国际展如何申请,到哪申请,具体的操作程序一直没有落实。特别是海关方面,海外展品的进关仍然需要未松绑前的所有批文,成为展览公司举办国际展一个绕不开的坎。
国际展实行分级审批
此次,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的联合发文,属于国际展资格审批取消后的政策跟进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国际展主承单位资格审批取消后,对举办1000平方米以上的国际展实行分级审批。具体举办单位须按举办展会的性质报商务部、科技部、贸促总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海关凭主管部门批件办理相关手续。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国际展,各单位可自行举办,但须报有关主管单位备案,海关凭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海关执行新政策
据广东省海关监管处江处长表示,目前,广东省海关已经开始执行最新下发的文件。在审核展品进关批件时,已不再要求提交“国际展举办资格证明”。不过,江处长表示,由于展览的筹备周期较长,一般要半年左右,新文件执行以来还没有接到过展览公司展品报关申请。
民营公司办“国际展”通航
当记者上周得到有该文件出台的消息时,立即采访了三家在广州的展览公司。但这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均表示还不知道该文件已下发。
得知新文件出台,广东振威展览公司董事长张学山兴奋地表示,这对民营展览公司来说是盼望已久的利好消息。新文件在申报国际展方面指引明确,解决了此前因政策不配套而造成的展览公司在申报国际展时找不着北的难题。但他同时也提出,希望进一步了解国际展的项目审批条件,即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目前审批国际展的标准。
广东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