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展会资讯 发布时间:2006-9-26 14:50:00 阅读:129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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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本章规定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展会管理部门的职能,明确了展会主办方的责任义务和参展商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一条 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等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办法》立法依据的规定,对于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需要,也是维护展会秩序和对外贸易秩序的需要,因此在本条中列举了制定《办法》所遵循的上位法依据。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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